用现在的话说,我算得上是个文艺青年,喜欢看书,看小说,读各种各样的故事。在我们那个下了汽车,还要走四个半小时的山路,才能走到的小山村里,我还是拼尽全力,读到高中毕业。
那会儿的我,别说见个文化人,即便是见到一张带字的纸,都能高兴半天。
我上学的高中,离我们村很远,坐车加走路,要一天的时间,所以我每半个学期才回来一次,六日除了在学校做些勤工俭学,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跟同学们互相借书看了。那会儿流行一句话,叫男金庸,女琼瑶,男生几乎都看武侠,女生则多看言情。文昌是个特例。虽然是男生,但是他也喜欢看言情,而我,只要有书,我都喜欢看,所以什么青年文摘、武侠小说,我都涉猎。并且,一有时间就跟文昌探讨人物命运,作者动机,我笔下的人物,会由于怎样的命运。
文昌会唱歌,写得一手好字,更写的一手好诗,会拉二胡,会唱歌,更难得的是,他嘴还甜,我们那会儿都愿意跟他坐在一起,都愿意跟他成为朋友。然而,众多爱慕者,他选择了我。
高中一毕业,他就和他爸爸,带着礼物来我们家提亲了。我妈嫌他家穷,他有没有妈,死活不同意,后来,他爸答应给8万的彩礼钱,我妈才勉强同意了这桩婚事(结婚后我才知道,这8万的彩礼,有将近7万都是借的,还要我们一点一点的还)。我不嫌弃他没钱,更不嫌弃他没房,生活条件差,只要两个人一起努力,日子一定会一天一天过好的。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,我们举行了简单的婚礼,领了结婚证,就算是夫妻了。他家比我家位置要好很多,在里镇子不远的村里,交通已经相对很发达了,所以他爸就建议我们做点小买卖,维持生计。我喜欢看书,首选当然是开个书店,可是需要租房,成本太高,这样偏远的地方,生意也不好做,于是我们就做起了赶集的生意,卖一些日常用品,秋衣秋裤袜子之类的,虽然赚不到大钱,但是成本低,快速见着回头钱。我和文昌都勤快,出摊比别人早,收摊比别人晚,渐渐额,生意已经有点起色了,手里也多少有点积蓄。 继续阅读